刚刚,官方宣布,广州商业办公可改成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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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14207 发布时间:2019-07-17 10:10:56

广州商业办公可改成租赁住房啦!


就在刚刚,广州市住建、规自局联合发布了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非住宅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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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明确表示已建成、已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或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业及商业办公混合等类型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标准,广州的写字楼、公寓等商业项目都可以“商改住”了,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办公物业改建租赁住房后,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和建设量不变,项目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只办理一个权属证)、整体转让,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分割销售。


全文如下:


《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非住宅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7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的任务要求,以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为原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